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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村土地管理刻不容缓——学习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有感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时间:2010-02-03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131日正式公布,新世纪第七个中央一号文件推出一系列“含金量”极高的强农惠农新政策,其中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成为最大亮点,最引人瞩目的是2010年新提法:支持农民建房以扩大内需和建材下乡。

一号文件强调,“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

对农村居民来说,最大宗的投入是住房及其家电家具消费,如果建材下乡得到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信贷支持,广大农村地区消费必将出现焕然一新的局面。而且,增加农村居民自有自住房的建设,将带动对家电、家具的需求,带动建材工业和供应日常生活用品的中小企业发展。

要建房,就要用地。事实上,在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背景下出台的2010年一号文件,很大程度上把乡村土地利用规划问题刻不容缓地推到前台。中央前所未有地提出支持农村居民自建住房和建材下乡,很可能会成为解决目前事实上处在相当混乱状态下的农村宅基地问题的一个机遇。但是处理不好,管理不好,这当中也可能会出现新的、大的问题。

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国农村居民点用地24841万亩,占建设用地总量的 51.17%,是城镇用地的4.34倍、独立工矿用地的4.35倍、交通运输用地的6.91倍、水利设施用地的4.58倍。建设用地中,城镇、独立工矿、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用地必不可少,属于“保”的对象而难以压缩。农村居民点户均实际占地826平方米,而国家规定的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户均一般不超过160平方米,相差近7倍。目前的情况是,我国城镇化率逐年大幅提高,进城务工农民逐年增加,城镇不断扩容,农村常住人口急剧下降,但农宅用地不减反增。如果不能努力把农村宅基地管好、用好,不仅会严重影响国家的可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还可能会严重影响农村社会公平和稳定。

与此同时,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表述,强调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这是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对我国农村土地管理的又一重大挑战。城镇化率如果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有近2000万人进城,这将对城镇建设用地造成巨大压力,而我们还没有控制中小城镇走规模扩张“摊大饼”老路子的有效机制。

一号文件必将促进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向前大步迈进。同时,也使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显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性、急迫性。甚至可以说,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是否科学、有效,将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的枢纽、关键环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刻不容缓;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整治,刻不容缓;启动长期被忽视、忽略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刻不容缓。在这些问题上,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是一个号角,真正的强行军应当贯穿20世纪第二个十年或更久。

相信只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忠于职守、开拓创新,敢于管理、敢于担当,一定能够按照中央的要求,为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特约评论员  王立彬)

 

关键字 农村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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