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007]2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籍发[2007]80号)精神,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参照省、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
吴卫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
林英营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与测绘管 理科科长
徐建安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副科长
陈小兵 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
成员: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与测绘管理科、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信息中心的有关人员。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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